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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野外违规用火将负法律责任
2008-3-4 16:21:34 新闻来源:高明分台


  【导语】有律师表示,野外违规用火是违法行为,将负法律责任。

  【正文】高明区近日发生的几起山火,都是违规野外用火引起。

  【采访】高明区公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庄沂:“根据我国的《森林防火条例》,在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吸烟、随意用火,虽然没有造成损失的,根据这个规定就可以处10元~50元的罚款;如果造成小面积火灾的,处50元~500元的罚款,要求赔偿损失,恢复植被。”

  【正文】王庄沂说,如果违反森林防火管理,造成的火灾面积较大,达到《刑法》失火罪标准的,将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记者:彭瑛 摄像:劳振朝)

 

(责任编辑:罗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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