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汾江河流域企业实行环保信用分级管理,确保三年汾江水变清
本报讯(记者 张海云 通讯员 黄芳) 昨天,市环保局公布并施行《佛山市汾江河流域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试行办法》,对汾江河流域企业环保信用分诚信、警示、严管三级管理,对获得红牌的环保严管企业,依据违法情形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治理、罚款、责令停产等处罚。市环保局将于近期确定并公布首次纳入该办法管理范围的企业名单。
企业环保评定分为三级
据了解,汾江河流域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有140多家,包括漂染、电镀、皮革等行业。
根据《办法》,市环保局和禅城、南海区环保局将对这些企业一年来的环保执行情况进行信息收集,再按环保诚信、环保警示、环保严管三个等级进行评定,分别标示为绿、黄、红牌。对获得绿牌的环保诚信企业,市及区环保局将给予绿色通道;对获得红牌的环保严管企业,将依据违法情形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治理、罚款、责令停产等。市环保局每年4月将评价结果在佛山市政府网、佛山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和其他媒体上公布。
市环保局副局长朱国明说,“这些黄牌红牌不是挂在企业的大门口,而是挂在市民的心里。我们将把挂黄牌红牌企业的环保违法情况反映给银行证监等部门,违法企业在贷款、上市、出口时将会受到严重影响。”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降级
对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将实行动态管理,一经发现并查实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未经批准擅自扩大生产规模或改变(增加)生产工艺等违法行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引发的除外);未按规定处置危险废物的,其信用级别立即降为环保严管企业,并在市区环保网站和媒体上曝光。
市民可拨打12369举报
为进一步加大力度,力争实现2010年汾江河“三年江水变清”目标,我市制定了《汾江河流域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试行办法》,对汾江河两岸企业采取更有效的特别监管手段。
《办法》鼓励公众参与对企业环境行为的信用评价和实施分类。在我市,公众参与在环保领域已取得良好收效,如我市2005年以来连续开展了公交车冒黑烟、违法排放废水的有奖举报活动,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今后,市民如果发现汾江河流域企业污染违法行为,可拨打12369向环保部门举报。根据2006年11月15日起实施的《佛山市公众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对市民的有效举报,环保部门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