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山市拟申报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先进 |
2008-5-9 9:30:52 新闻来源: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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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丹丹) 今年,我市将申报“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 市文明办昨日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联络员工作会议,讨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解表(征求意见稿)》,明确各区和市直各责任部门、单位的指标任务,部署联络员的工作。 据了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包含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其中,基本指标共设7项测评项目: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共有30个测评指标和111条测评内容。特色指标设有3个项目:创建集中宣传、荣誉称号、城市整体形象。 记者获悉,为落实创建指标任务,市文明办已经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按照职责分工,对111项测评内容进行了分解,确定了责任单位。本月底或下月初,市政府还将与各区、各责任单位签订创建责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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