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销售假“糊涂”两商家要赔偿 |
2008-4-29 9:30:53 新闻来源: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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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海云 通讯员 林劲标) “百年糊涂”遇上了“李鬼”,广州增城和佛山禅城有两家商店销售的白酒,与“百年糊涂”系列酒极为相像,“百年糊涂”系列酒商标拥有者将上述白酒的生产厂家和销售者告上法庭。日前,禅城法院判处两家销售仿冒“百年糊涂”酒的商店分别赔偿20万元和两千元。 佛山市吉利贸易有限公司是百年糊涂的商标权人。2007年7月,吉利公司发现增城市荔城一商行(下称“永福商行”)和佛山市禅城区某水果综合店销售标有“四川省隆昌老酒坊酒业有限公司”、“四川隆昌工农曲酒厂”字样的白酒,该酒的外包装与吉利公司独家销售的“糊涂”牌“百年糊涂”系列酒外包装装潢高度近似。于是,吉利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两家商家及四川省隆昌老酒坊酒业有限公司、四川隆昌工农曲酒厂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被告人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禅城法院审理认为,被控侵权白酒的外包装,与吉利公司独家销售的“糊涂”牌“百年糊涂”系列酒高度相似,足以令消费者对两种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混淆。两商家大量销售被控侵权白酒,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法院同时认为,仅凭被控侵权白酒上标示有“老酒坊公司”“曲酒厂”字样,就指控“老酒坊公司”“曲酒厂”为被控侵权白酒的生产商,证据不充分,不予支持。 综上,法院一审判决两商家立即停止销售并销毁侵权产品“金世纪百年糊涂醉”酒,分别赔偿吉利公司20万元和两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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