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通报近期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诈骗行为
本报讯(记者 李丹丹) 昨日,禅城区地方税务局向400家房地产中介有关人士介绍二手房中介行业主要税收政策及征管要求,重点通报了在近期的整治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诈骗行为。
[案例]
伪造发票和完税证
诈骗营业税中介费
去年3月,禅城区某房地产中介服务部员工韦某某帮一位业主代理房产交易纳税手续,因所交易的物业购买时间不足5年,按税法规定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费用。为谋取非法收益,韦某在收取业主营业税6400元和中介费2100元后,擅自修改房地产权证发证日期,伪造了购房发票和契税完税证,以达到物业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假相,意图骗取免税优惠,涉及税费合共7340元。禅城区经侦部门接获区地税局提供的线索后,将韦某抓获。
[不法手段曝光]
手段1:涂改房产证上的发证日期再复印,伪造该房产符合自用五年的免税条件的假证据,以达到骗取减免税手续的目的,同时,骗取当事人有关税款据为己有。
手段2:伪造完税凭证。虚构办证所需资料,骗取国土、房管等部门发放有关产权证件,同时涉嫌骗取当事人有关税款据为己有。
手段3:教唆买卖双方通过签定两套不同的合同,虚构交易金额,隐瞒真正的交易金额,以达到少交税款的目的。
手段4:伪造房产装修支出金额,达到少交或者是不交税款的目的。根据有关税收政策规定,房屋装修额在房价的20%以内部分,在房子卖出的时候可以在房子成本里进行扣除而减少交纳个人所得税。
手段5:通过不开发票或开具收据的方式收取委托人的中介费,通过不入账或者是少入账的方式编造虚假的计税依据,逃避税收义务。
提醒
二手房交易勿忘到税局咨询
“业主和买家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千万不要怕麻烦,一定要亲自到税务部门详细咨询一下相关政策,做到心中有数,以免被中介机构所蒙骗。”禅城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张长浩提醒,如果在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一定要及时举报,配合税务机关共同打击偷、骗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