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山专利奖评选金奖不超过6项 |
2008-3-29 10:00:57 新闻来源: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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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丹丹) 2007年佛山市专利奖评选活动已经开始。记者获悉,在评选佛山市专利奖的基础上,我市还将推荐优秀专利项目参加广东专利奖的评选。 记者了解,本次参与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以下六个条件:申报前已被授予中国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有效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该专利已在佛山市范围内实施(包括生产、制造)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已经在我市范围内开始实施(包括生产、制造)并具有较大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该专利在申报佛山市专利奖时无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和他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未曾获得过市以上专利奖;申报单位是有佛山市范围内的工商登记证或机构代码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与专利权人不一致时,须提供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申报单位与专利权人签订的独家许可合同。 据介绍,佛山市专利奖设金奖和优秀奖,其中金奖控制在6项以内,优秀奖将控制在30项以内。申报时材料必须于3月31日前报市科技局知识产权规划管理科,过期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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