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呼吁青少年尊重生命
本报讯(记者 张海云 通讯员 李江 李永安) 认为同班同学阿金(化名)经常欺负自己,并向自己收“保护费”,我市某中学学生阿星(化名,案发时不满18岁)找了几个人,将阿金骗到山上殴打致死。昨天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人案件审判庭公开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

少年法庭现场。本报记者 穆纪武 摄
山坡墓地发现中学生尸体
公诉人指控称,阿星认为阿金经常欺负自己,于是纠集某工厂工人麦某和阿慧、阿德、阿兵(后面三人均未成年,另案处理)伺机报复阿金。去年2月26日13时许,阿星和麦某等人携带西瓜刀,铁水管等工具,来到顺鹅杏坛某篮球场集合,然后以上山玩为名,将阿金骗到杏坛镇西登水利村北侧山坡墓地,用西瓜刀、铁水管、木棍、树枝等工具,殴打阿金。阿金倒地不动后,5个人将他搬到附近草丛中,用树枝掩盖阿金的尸体,然后逃离现场。
两个月后的4月5日,阿金的尸体才被上山扫墓的人发现。
在昨天的庭审理中,第一被告阿星对公诉人的指控没有意见,公诉人问他为什么要打死阿金?阿星回答:“他向我收保护费,经常欺负我。”
第二被告当庭翻供
不过,昨天的庭审中,第二被告麦某当庭翻供,不承认公诉人的指控,说自己当时在家睡觉,根本没有参与这件事。
根据阿星的供述,其在事发当天上午曾打电话给麦某,对此,麦某不承认,辩称自己当时在睡觉,没有接阿星的电话。
麦某的辩护律师和公诉人围绕麦某接没接电话展开激烈辩论。麦某的律师说,公诉人提供的电话清单显示,上午阿星打电话给麦某时,通话记录是零,这证明麦某没接阿星的电话、没去现场。
就这一争议,法官表示合议庭将充分考虑各方的意见,采信合理证据。最后法官宣布休庭。是否要再次开庭以后再定。
法官呼吁青少年尊重生命
审理结束后,记者就此案的社会意义、学生遇到其他人向自己收保护费,如何应对等问题,采访了审理此案的法官奉芳。
奉芳表示,因为被害人阿金已经死亡,究竟是否存在收保护费的事,法官将会认真核实。他认为,弱小学生如果碰到收保护费等,应该向老师和家长反映,本案中,阿星说自己被阿金收保护费,他没有和家长和老师说,这是他和家人老师沟通不够。如果他将这事说了,或许会避免悲剧的发生。
奉芳表示,在加强法制教育的同时,希望有关方面对青少年加强人文教育,让他们懂的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别人的生命。不但珍惜自己家庭,也要珍惜别人的家庭,这样他们才不会一时冲动,害了别人害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