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0日),高明区印发全区推广绿色照明工程工作方案并提出,到2009年,将在全区范围内推广使用15万只高效节能照明光源。今年年底前,将在区内大型居民社区、公共场所、商业场所等三个场所建立绿色照明工程示范点。该工程专责小组有关负责人强调,全区低保户、五保户等家庭更换高效照明光源完全免费,所需费用由区、镇(街道)财政各承担一半。
三年置换15万只节能光源
根据该方案,从今年起到2009年,该区将在全区范围内推广使用15万只高效节能照明光源,推广任务分解到各镇(街道)和区直有关单位,具体如下:区直有关单位,2万只;荷城街道,6万只;杨和镇,3万只;明城镇,2万只;更合镇,2万只。
按照方案中规定的时间表,昨日之前,各牵头单位须将计划使用的高效照明光源产品类型、数量以及改造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区专责小组办公室。本月31日前,将在区内居民社区、公共场所、商业场所等三个场所建立绿色照明工程示范点。该专责小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共场所、商业场所将选择具代表性、人流集中的地方,如荷城广场、物业广场等,居民社区应选择区内较大型生活社区。到2009年,该区将完成15万只节能照明光源的安装置换工作。
低保户换灯区镇埋单
该负责人表示,关于此次置换节能照明光源的费用,区直有关单位办公场所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各镇街的党政机关办由各镇街财政承担,其他单位、个人也将由使用单位、个人承担。但他强调,对全区低保户、五保户、军烈属以及孤老、残疾、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家庭,将实行免费换灯,所需费用由区、镇街两级财政各承担50%,“这等于是区镇两级将为这些家庭换上节能灯埋单。”
据介绍,此次工程所需费用将实行专款专用,支持这一工程的各供货商也已承诺在推广期内,向各推广对象以低于市场价20%的价格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