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节能信息将写入购房合同 |
2007-11-1 14:06:38 新闻来源: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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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须达到节能50%的设计标准
本报讯(记者 李丹丹) 以制造业为主的佛山一直以来都是能耗大市,为实现节能降耗的目标,日前佛山市政府正式下发节能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全市积极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从根本上改变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 严控新建高耗能项目 2006年佛山单位GDP能耗为0.912吨标准煤,在全省排在第12位。方案中表示,今后将对新开工高耗能项目进行严格控制,并按市场化原则淘汰高能耗、重污染、低效率的产业,加快关闭、淘汰能耗高、污染大、效益差的企业。与此同时,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地方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投资的项目,实行项目“区域限批”。而且还将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提高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差别电价标准。组织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专项检查,清理和纠正各地在电价、地价、税费等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优惠政策。 同时,陶瓷和水泥、电力、纺织、有色金属加工、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等5个行业也将被列为重点节能行业,“十一五”期间,佛山216家重点能耗企业须实现节能140万吨以上标煤。 降低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 《方案》要求,今后各级政府机关都要做全社会节能的表率,以节电、节油为重点,做好办公楼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及公务车节能,降低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 “从2008年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写明节能措施等信息。”记者在方案中看到,建筑、交通、农村等各个领域的节能工作也都有明确要求:包括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必须严格实施和达到节能50%的设计标准;加快淘汰老旧汽车、船舶,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加快开发和推广液化天然气(LNG)、生物柴油等代用燃料和清洁燃料汽车;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等等。 市经贸部门表示,未完成节能降耗任务的地方、单位和企业,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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