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顺德昨起无偿补助企业脱硫工程项目 |
2007-10-1 12:46:54 新闻来源: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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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茂浪 通讯员 廖海珍) 顺德区环保局前天对外发布了《顺德区燃煤、燃重油企业二氧化硫治理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区将投入721.3374万元对今明两年内燃煤、燃重油企业建设脱硫设施给予补助。 根据《办法》,顺德区昨天起对符合条件的脱硫工程项目实施无偿补助。由区财政补助的总金额控制在721.3374万元以内,对脱硫工程在今年12月31日前通过验收的企业,属锅炉脱硫治理按不超过脱硫项目投资总额的30%以及最高每10蒸吨/小时锅炉6万元的额度进行补助;其他炉窑脱硫的治理按不超过脱硫项目投资总额的30%以及其中属铸铝炉的最高每台炉5万元、属玻璃熔铸炉和导热炉的最高每台炉1.5万元、属食品行业炸鱼燃煤炉灶的最高每台炉0.6万元的额度进行补助。对脱硫工程在明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验收的企业将按上述条款的80%进行补助。 补助对象包括65家须建设脱硫设施的燃煤、燃重油企业,以及1家在本年度已建成脱硫设施并通过环保验收的企业;补助范围是经区环保局批办的炉窑治理二氧化硫所需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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